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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304am永利集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》(浙财大〔20159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》(浙财大教〔201613号)文件精神,经各学院(部)考核工作组定量考核和结果公示,并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,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。结果详见附件。

 

附件:2015-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

 

 

教务处

201610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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